近日,海商法修订草案公布,为了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,海商法将进一步完善与完善,形成系统且有连续性的立法体系,以更好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提高海洋管理水平。这份草案在海事管辖、海事诉讼、保险、船舶拍卖、海事仲裁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。
首先,草案中对沉船汽车运输、内河港口施工、海上生态环保等新兴海事活动加大监管力度,以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管理的需要。
其次,草案增加了一些适用于中国国情、反映国际海事司法最新进展的规定,如对船舶协会法人地位、船舶拍卖投标、船舶引渡审批、海事仲裁员工会组建、仲裁庭选任等方面进行补充。
最后,草案还对中国海事行政司法案件管辖区域作出规定,合理明确了我国海事案件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