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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大学教务管理规定

来源:杰志科普网

江南大学教务管理规定:

1、教务管理部门是学校各类教学工作的管理、组织、协调和监督机构,是师生充分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,积极推进教学改革,促进教学质量提高,确保教学顺利进行的中心工作部门。

2、教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中心是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、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的控制,考试安排的组织、教学成果的统计和分析,以及对本部门和所辖各机构和人员的教学管理和督导。

3、教务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学校的发展方向和课程设置,全面、统筹安排和组织教学活动,配合研究生招生考试、学位评定工作、学业预警和奖助学金评定等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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