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是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公文的处理,提高公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,建立科学的公文处理制度,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,不断提高公文处理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与信息化水平,保证党政机关公文的质量,防止出现丢件错件、泄密事件,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。
条例的重点是规范公文的处理流程和工作人员的职责,包括公文的起草、审批、签发、传输、归档等。其中,公文的起草作为公文处理的第一步,要求起草人在逻辑性、语句表达、排版格式上做到规范、简洁、明了,特别是在使用词汇、格式上没有错误,确保公文的正确性与规范性。
另外,条例还明确了公文的密级与保密要求,加强对公文保密工作的管理。公文的密级越高,其保密要求就越高,处理公文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保密能力和责任意识,保证公文的保密性与安全性。